夏欢今天打扮得,格外惹人注目。
穿了一身精致合体的职业套裙,脸上化着不浓不淡恰到好处的妆容。
发型也是精心打理过的,梳得一丝不苟,整齐别致地绾在脑后。
整个人看上去既大方干练又不失年轻女性的柔美俏丽,俨然一副标准的职场丽人形象。
最难得的是,这会儿夏欢的脚上,还穿着一双足足有上十厘米的尖头高跟鞋。
而夏小悠清楚地记得,以前夏欢明明比她还要抗拒穿高跟鞋。
通常买鞋就是以舒适好穿为首要必备条件,怎么自在怎么来。
所以现在,夏欢真是从头发到脚趾都改头换面焕然一新了,简直就跟换了个人似的。
呵呵,看来,她这所谓“爱情”的力量,还真够伟大的。
就这么短短的几个月时间,硬生生地把夏欢从之前不修边幅的女学究形象变成了如今时尚靓丽的职场白骨精。
两姐妹面对面地站定,互相冷冷地扫了一眼,夏欢压低了声音质问:“你来这儿干什么?别像个神经病一样的到处闹!”
“放心,我今天不找你,我来找霍北轩。”夏小悠讽刺地挑了挑唇角,面色清寒,语调冰冷。
“你是不是疯了?霍上司忙得要命,手头有好几项重要工作都在等着他做决策,你来添什么乱?”夏欢更是气急败坏,不客气地说:“你赶紧回去吧,霍上司没空见你!你这么冒失莽撞地闯上来,待会儿被他赶出来就难看了。”